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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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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单位会员入会明白单

     

    符合会员单位申请条件(见“《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关于会员单位的相关规定》”)提交入会申请资料协会考察审批常务理事会通过缴纳会费秘书处发证→协会及时在本会公众号、网站、简报中予以公告本会建立全体会员单位名册,明确负责人,作为证明其资格的充分证据会员单位资格发生变化的,及时修改名册并予以公告。

    1.填写《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单位入会申请表》(见附件1);

    2.机构法人简介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特殊情况下,本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会员单位:2000元/年

    理事单位:3000元/年

    副理事长、理事长单位:6000元/年

    以上费用可按届缴纳,也可按年缴纳。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石家庄和平西路支行

    账号:131080050018160452924

    户名: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

    温馨提示:转账时请备注“冀心协会费”字样。

     



    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

     

    单位会员服务管理办法

    2022年12月24日第四届第二次理事会通过)

     

    依据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和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章程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单位会员

    单位会员是指以机构、集体、团队的形式,申请成为协会会员的组织

    二、申请条件

    满足下列第1条,同时满足以下第2条至第5条中的一条,可申请加入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成为单位会员:

    1.自愿申请,遵守协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参加协会活动,热爱协会工作,履行协会赋予的责任与义务;

    2.从事心理咨询事业的专职机构;

    3.从事与心理咨询行业相关的咨询、教育、培训机构;

    4.与心理学、教育学、医学、思想政治工作等有关的团体、培训、学术、科研机构;

    5.有心理保健、咨询需求的各类组织机构。

    会籍管理

    (一)入会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1)《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第四届单位会员入会登记表》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构法人简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特殊情况下,协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2.协会考察审批

    3.缴纳会费;

    4.协会颁发牌匾

    5.协会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简报等渠道予以公告;

    6.纳入协会建立的单位会员名册,明确负责人,作为证明其资格的充分依据;

    7.单位会员资格发生变化的,及时修改名册并予以公告。

    (二)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会员单位:2000元/年

    理事单位:3000元/年

    副理事长、理事长单位:6000元/年

    不同等级单位会员在理事及常务理事名额分配、公益讲座场次、联动项目支持程度、自有课程立项与推广以及在协会人才评价、协会专家人才库建设等方面拥有不同的权益。

    (三)单位会员命名

    单位会员由协会统一编号,并根据单位会员的上报信息,核准后,按特色或特点命名,如:“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理事单位

    (四)退会和除名

    发生下列任意情况时,视为退会或除名:

    1.单位会员申请退会,以书面形式申请上报协会;

    2.不按期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3.严重违反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协会可以暂停其单位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4.协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协会直接取消单位会员资格;

    5.被登记管理部门吊销执照的,视为自动退会;

    6.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的,直接取消单位会员资格

    单位会员退会或除名后的规定:

    1.单位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主体申请人协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2.单位会员资格终止会收回其单位会员牌匾所缴纳当年费用不予退,通过协会公众号、网站、工作简报等渠道通告,并更新单位会员名   

    3.退会后依然冒用协会单位会员名义的协会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单位会员权利

    1.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协会收费的专业培训、学术交流活动,可享受统一制定的价格优惠

    2.拥有按照协会章程及会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发展协会会员的权利;其中会员管理收费程序按如下说明执行:1)单位会员按照协会规定的会费标准代收会费;(2)单位会员将代收的会费统一打款至协会指定的账号;(3)协会将个人会员会费的25%下拨至单位会员,作为会员活动经费使用;(4)所缴会费开具统一的会员收据。     

    3.在协会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以协会单位会员名义开展活动;

    4.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5.与各市工作委员会形成联动机制,开展工作;

    6.以单位会员名义开展的工作可申请在协会的媒体上进行宣传;

    7.单位会员网页可以免费链接到协会网站;

    8.单位会员可以以主体形式在协会申请项目立项,开展推广或专项工作

    9.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单位会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推进协会建设,维护协会声誉

    2.按时交纳会费参加协会单位会员专门会议,接受协会的指导与监督

    3.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完成协会委托交办的工作;

    4.向协会提不少于一期会员福利精品课,由协会统筹组织实施;

    5.完成协会的联动项目:(1)协会每年公布年度内开展的工作项目,单位会员需承担所公布项目不少于一项,实施开展项目落地;(2)具体项目收益分配及认领指标,按照单个项目既定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在项目年度公布期统一公布;

    6.每半年向协会汇报一次工作,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年终汇报年度工作总结暨第二年工作计划,汇报均以文字+图片的形式报送;

    7.确定一名负责作为协会的联系人,并上报协会备案;

    8.有重大变动时,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依据程序上报协会

    六、单位会员的考核

    根据单位会员须履行的义务进行逐项考核。

    七、附则

    1.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

    2.本办法自协会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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